2015年12月,余某向陈某借款12万元,将车辆抵押给陈某,分期还款。2016年4月,余某将车辆质押给深圳LG某公司借款9.5万元。2016年5月,余某质押于深圳LG某公司处价值约20万元的车辆被抵押权人陈某指使他人强行扣押并藏匿。案件发生后,余某第一时间委托黎祖恒律师代理。
黎祖恒律师分析本案案情后,认为陈某等人无权在余某正常还款的情况下非法扣押抵押车辆,因此马上向深圳FT法院提起诉讼,并同时申请查封了涉案车辆。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,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,判令陈某向余某归还涉案车辆。经过法院的强制执行,涉案车辆最后顺利地返还给余某。
本案至此顺利办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