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,曾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邱某借款200万元。后来曾某仅偿还了50万元本金及支付了部分利息,就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。
邱某经朋友介绍委托黎祖恒代理本案。黎祖恒律师分析案情后,认为曾某是一个有资产且注重声誉的人,在起诉后曾某主动偿还借款的可能性较大。于是,黎祖恒律师马上向广州YS法院提起诉讼,并申请查封了曾某名下的房产。曾某在收到法院传票后,果然主动提出和解。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,曾某已经将大部分的借款归还。
本案至此顺利办结。